在我们买了自己的房子之后,交税问题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失误或者纰漏,这时,我们可能会需要办理购房退税。那么,购房退税的条件就成了我们所关心的问题。购房退税的条件与其他的有很大的区别。本文,我们就来说一下有关购房退税的条件的问题。 购房退税的条件有什么呢? (一)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的相隔不可以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的住房的时间,以个人的所得税的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的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或房产的产权转让证明中房产交易所登记确认时间为准。 (二)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范围(含原两区、两市)内; (三)是个人出售住房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市调房总站按住房转让收入全额依1。3%代征了个人所得税。 该局特别强调,如果纳税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需提供新购住房的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由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工商局监制的合同,并得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盖章确认)或房产证复印件; 如购买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如果是双方交换房屋的,还需提供“广州市房地产价格审核书”; 如出售或购买住房的产权人属夫妻共有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 购房退税要怎么办理? (一)个人首先到登记分局驻点办理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登记; (二)然后到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台领取“市财政收入退库申请表”一式四份,填写好后连同市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表; (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五)个人在以下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账号页复印件。 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误缴了房产税,或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了房产税,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以办理退税手续,将已缴纳的税款予以退还。其计算方法是: (一)退还误缴的税额=已纳的误缴税款 (二)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已纳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款 二、纳税人由于某种原因漏报漏缴了房产税,应依照规定办理补税手续。将应补的税款及时缴入国库。其计算方法是: 应补税额=漏报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 如果由于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了部分税款,应将少缴部分补缴入库。其计算公式是: 应补缴的部分税额=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以上,就是有关购房退税的提哦案件和一些其他的要注意的事情,希望你在要办理购房退税时,可以仔细浏览我们的文章,希望我们可以给您带来一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