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比例 二套房较低首付2成
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较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调整后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较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建金[2015]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核心支行、副省级城市核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8月27日 调查时间:2015-08-31 00:00:00 — 2015-09-07 23:59:59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风财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0评论
登录 后参与讨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