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1、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小心开发商写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等相关文字)2、对于交房日期、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用肯定的语气,不得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的语句,具体的日期必须约定好,如违约又如何,双方可以协商,写在补充条款里面。3、双方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提示:对于违约的条款,一定要说明具体的违约事件及违约金额等相关违约条件,不要倾向于开发商给予您补偿多少,而要您解决此问题的实际问题。
政策性商品房是指**提供优惠政策,用于供应安置被拆迁家庭,具有保障性质的限价定销的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房自购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禁止倒买倒卖,一经发现责令退房,所退房屋重新用于安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主要看五证。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上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二书!但是二书是现房的时候才有的,这个要知道下O(∩_∩)O%7E还有就是要问清楚买房签合同是不是网上备案的,如果可以网上备案证件上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剩下就是挑好房子的问题了。
五证齐全是必须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还有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定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交款以后要索要正规的发票,如果他暂时没有发票,给你的收据上你一定要注意印章是不是符合他注册的公司,我想到的暂时就这些。
政策性商品房是双限房,没有满五年不可出售,五年内出售你是办不了交易的,你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要五证齐全,这个是最主要的,但往往他们的房价相对较高!!!!
现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能否按揭。签署买卖合同交房日期,是毛坯还是装修交房。以后缴纳的税费?
一、缴纳定金或订金要慎重。二、购房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注意的问题。(一)要注意所购商品房的合法性。(二)要学习弄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掌握国家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仔细阅读《商品房认购书》,是否符合相关条款内容的规定,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四)要了解拟购商品房所在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周边环境以及贷款等。三、购房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一)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是可以约定的。(二)出卖人逾期交房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双方是可以约定的,但必须体现责任对等原则。(三)出卖人或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双方可自行约定,必须体现责任对等原则。(四)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是通过仲裁还是法院解决,双方可协商一致约定。(五)购房人认为需要双方协商或约定的其它问题。四、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发生合同纠纷后,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依法通过申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