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政规定:扬州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扬州现行:我市公积金首套房现行贷款政策为,借款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较低为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较低为30%。 新政规定:扬州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扬州现行:今年3月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扬州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进行了调整,规定借款申请人因购买自住住房第2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和头次贷款一样。 新政规定:第2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只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只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扬州现行:目前对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我市并没有人均住房面积方面的限制。“申请人只要满足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以上等条件,就可以申请,而且现行政策按次不按套,比如市民之前有一套房但没有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还算头次。” 扬州将如何执行? 房屋套数如何界定? 在四部门发布新政的第1时间,记者联系了市公积金核心相关人士,他们表示,目前扬州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具体将如何执行、何时执行,暂时还难以确定。 不过,业内人士却有不同的分析。一些人认为:通知规定“各地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意味着各地可以在遵守文件大框架的前提下,依据本地实际进行微调。但多数人则认为,四部门的通知已经制定了具体标准,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不会有变化。 房屋套数如何界定? 此次新政明确公积金执行标准要“论套”,但房屋套数如何界定呢?记者在住建部网站上并未看到相关标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很可能和商业贷款的认定一样,即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家庭名下有房,再购房将算第2套。 “不过,现在商业贷款的认定还有很多难点,比如认房很难操作,一些时候只能凭借购房者的信用担保。”市区一银行人士表示。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查询系统没有联网,在扬州大市之内也难以全部查询购房者名下的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