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 截止至2015年9月12日,以房养老项目,5个月全国仅12户22人签约。 项目发展: 中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逐渐兴起“年轻贷款买房,老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晚年衣食无忧”的“以房养老”。 2003年,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裁孟晓苏曾提议设立“反向抵押贷款”保险,让拥有私人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享受“抵押房产、领取年金”的寿险服务;2004年底,中国保监会计划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全国几大核心城市,试点推出主要面向老年群体的住房逆向抵押贷款的寿险品种; 2006年、2007年的全国两会,也有政协委员提出类似建议。 2011年9月28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的提案再次引发外界关注,却又因无相应法律保障而陷入难解困局。 2013年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情况。会上透露,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中国将逐步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政策会在2014年一季度由保监会牵头出台。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项目分类: 以房养老的理念之下则聚集了众多的具体操办模式,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倒按揭只是其中*为典型也*为复杂的一种,并非一定要将以房养老等同于倒按揭。据我们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讨,以房养老的各种操作模式可分为金融行为和非金融行为,前者运作复杂,必须通过金融保险机构才得以顺利运营,包括倒按揭、售房养老和房产养老寿险等;后者的各种简易方法,则是老年人开动脑筋,再加上社会的有意倡导后,就完全可以自行操作,包括遗赠扶养、房产置换、房产租换、售房入院、投房养老、售后回租、招徕房客、异地养老、养老基地等。这些看上去大相径庭的做法,其实都可以实现以房养老的大目标。 市场前景:关于以房养老,很多专家的观点一致:以房养老值得期待。理由有二:一是“4+2+1”的家庭模式已经出现于人们眼前,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独生子女一代很难再稳妥地用自己的力量给老年人一个天伦之乐的晚年。二是老年人,整个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大。而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恰恰能改善“有房富人,现金穷人”的“中国穷老人”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