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武汉户口贷款买房条件 (1)疑问: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能申请购房贷款吗?我是江西人,一直在武汉工作,之前无房无贷。现在想在武汉买房,但是听说现在外地人在武汉买房不能申请住房贷款了,是不是真的是这样啊? 回复:外地人现在还是可以在武汉市申请住房贷款的,前提是必须要提供一年以上的武汉市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您一直在武汉工作,肯定可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市纳税或社保证明,是不能申请贷款的。 (2)疑问: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过户,后来得知之前的卖主甲将房子已经卖给了乙,签了合同但未过户,我该怎么办?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证过户登记,虽然甲将房屋已经实际交付给了乙,但乙仍然不享有该房屋的物权。之后史某将房屋出卖给你,并将房产证进行了过户登记,你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物权。 若乙拒不腾出该房屋,您可外地户口在武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买房屋应当及时的办理过户登记,才能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的条件 (1)疑问:我是外地人想在武昌或者汉口买房子准备娶武汉媳妇 这是我第1套房子 需要哪些条件吗?我是外地的公积金可以用吗?或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到武汉吗? 回复:您好,外地户口在武汉买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交一定的工资证明和银行流水。在武汉买房需要在武汉交有公积金才能公积金贷款,外地的公积金一般是不能贷款的,详情您需要咨询您当地的公积金核心。 (2)疑问:在武汉盘龙城买房,需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哪些条件? 目前问题: 1.外地人,没有在武汉工作过 2.房贷选择哪种方式比较合适。 回复:较好回答: 根据近日的限购令,外地人,没有在武汉工作,根本没有购房资格,房贷就更别提了。 其他回答: 1。以前在武汉没有买过房, 2.有在武汉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单或者是所得税证明。 首付不低于6成。选择递减的房贷方式比较好。其他回答:有钱全额付款,开发商还不卖给你,条件是有钱。呵呵 三、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 (1)疑问:外地人在武汉买房啥条件啊 回复:交满一年社保就可以 (2)疑问:不是武汉的户口能在武汉买房子么 ?如果不能,什么条件可以买? 回复:有钱当然是一种说法了。但是基本规定是在限购令出了以后,必须在武汉这边有交社保五险到达两年以上才能在武汉买房子。(3)疑问:现在不是本地户口能在武汉贷款买房吗? 回复:如果不是武汉市户口在武汉安家。大部分银行必须要贷款人提供1年以上武汉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汉购房的外地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全额付款,要么在当地纳税1年后拿到证明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再向银外地户口在武汉买房贷。 银行现已严格执行异地购房贷款地人买房首付,部分银行已通过降低贷款成数和提高贷款利率等方式,提高外地人购房门槛。外地人在该行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较低四成,而本地人买房,首付三成即可。 四、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要什么条件 (1)疑问:请问外地户口能在武汉按揭买房吗?能的话有什么不同于一般的程序? 回复:外地户口可以在武汉买房,流程大致相同,不同的是要提供武汉暂住证和原户籍证明。为了省去麻烦,较好把户口迁过来,如果你买二手房,就不能迁户口,但买商品房,就可以在购房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外地购房者在武汉城区购买商品房,只要面积达到120平方米或价格在30万元以上,就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购房者办理户口前先要办理时要备好以下资料:房产证、土地证、户主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婚姻证明等。领表后,市民还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由所购房屋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申请表和以上所有资料经户政处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后,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购房者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如果不清楚具体购房流程,可以到任何房产公司咨询到相关信息。 (2)疑问:关于武汉买房落户的疑问。请问我若通过购买新房,达到武汉市的落户政策落户后,若我卖出当初买的房子后,那么我的武汉市户口还在不在呢? 回复:据2008-10-意见》。在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减轻购房人负担、提高购房人支付能力、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调整外地人员购房入户条件、提高普通住房标准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措施,鼓励住房消费。 其中,该文件关于外地人员购房入户条件是这样规定的:“ 凡在市核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按有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本市入户手续。” 相比现有执行的入户标准,核心城区面积减少了20平方米(原为120平方米),总价增加了20万元(原为30万元)。 只要买了房子就可以办理同城迁移了,不管多大多少钱都可以办理。因为你已经是武汉户口了只是集体而已。同城迁移比较简单啦。我就是这样的办理的。 (3)疑问:前不久,我卖出一套房屋时发现,里面竟然有我上家的户口。而之前,我已经与我的下家签订协议,约定在限定日期内迁出所有户口,否则按照房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户口迁出。由于早已找不到我的上家,迁户口之事未果。请问,遇到这样的“死户口”该怎么办? 回复:《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你可以提出抗辩违约金过高,有权要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同时,因合同法相关规定,当初你的上家交付房屋有瑕疵,没有完成合同附随义务,建议尝试追究其责任。在此期间,可以求助于警署或启动行政救济程序。但不可回避的是,现有户籍管理规定并未对因房屋转让而产生的户口迁移问题进行针对性规定,导致制度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