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是怎样的?
(1)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审批,指定受委托银行具体操作、经办。咨询业务既可向受托银行咨询,也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2)申请材料。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备齐申请资料。 (3)贷款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贷款申请表和要求提供的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初审,中心签署受理意见后,由受委托银行具体审查并签署意见,在交中心复审,确定能否贷款。 (4)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指导经审查同意贷款的申请人同其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抵押等手续。 (5)发放贷款。各项贷款手续办理完善后,交中心再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正式发放贷款。 (6)转账付款。按规定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 (7)归还本息。借款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自使用贷款资金的次月开始,偿还本息。 (8)解除合同。借款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合同约定和担保抵押手续,领回抵押证书,到房产部门申领房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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