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要求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同时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还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除此之外,联名卡还可办理存款、取款、工资代发、转账汇款、刷卡消费等各种银行业务。 网上激活步骤: 1、登录公积金网站; 2、在“网上办事大厅”模块选择“状态查询”进入;3、在“系统登陆”中选择“个人登陆”,在登陆前请下载“系统登陆”下端的“密码控件下载”。4、下载控件后,务必刷新登录页面;再在“个人登陆”下输入个人公积金号,登陆的初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后六位(尾数为X默认为0),15位或18位身份证都要试一下;5、成功登陆后按系统提示在联名卡目录下:联名卡密码修改,更改密码以激活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储蓄账户激活及密码设置。职工在拿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联名卡,到发卡银行各网点进行联名卡储蓄账户激活,设置银行储蓄账户密码后,方可办理与储蓄账户有关的业务,实现联名卡金融功能,否则将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的更改、挂失、重置等业务,由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设置。(1)职工曾领取过住房公积金卡且已设置交易密码的,原交易密码作为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继续有效,不需重新设置。(2)职工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卡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卡但未设置交易密码的,职工需在2014年1月1日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事处办理密码设置。(3)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设置、更改、挂失、重置、解挂,可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任一办事处办理;若由配偶代办,须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联名卡。(4)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设置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网站、客服热线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