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限购:取消外地人购房补贴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60%
3月24日,镇江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 通知显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60%。停止执行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购房,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补贴政策。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此次限购镇江市将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条件: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6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30%。 值得注意的是,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不得在镇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对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做了说明,将增加市区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今年计划上市2000至2500亩住宅用地,缓解市场压力,稳定市场预期。 同时,镇江市也会加大对市场的整顿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严禁开发企业无证认筹、捂盘惜售,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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