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原居民房因城市改建,现为门面房,并有5、6年营业,现因开发商要开发拆迁,因怎么补偿?
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产权性质未明确记载为商业营业房,但临街底层(自然间)实际已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经营性用房(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应在被拆迁住宅房屋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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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依据用房增加适当基础上结果评估房屋住宅拆迁在被证件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取得经营性政府以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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