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现场填写。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地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会有些小小的差异,但区别不大。一般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 二、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流程:①单位到社保核心打印《在职人员社保花名册》(当月)需盖社保核心业务章;②准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③到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工行、农行和交行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盖章,银行盖章;④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⑤提供单位职代会决议;⑥由开户银行送核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