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供商品楼,已交首期款,但未签房屋接收合同,前天下一场雨后发现房漏水。这房可否退,或赔钱?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如果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必须要给对方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2、对于押金,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证明,比如人证、录音证据等。
最好在补签一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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