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所需条件1.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2)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3)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4)特殊情况外籍人士购房所需资料:台湾人-------大陆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户籍藤本(可证明婚姻状况)、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香港人-------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可证明婚姻状况)、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其他国籍------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1、所需资格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 贷款条件:(1)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件、暂住证等);(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有贷款人认可并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6)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7)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的存款或现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9)以上条款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且借款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人的损失,借款人应负赔偿责任。 二、所需手续 个人需提供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外省人士需提供《北京市暂住证》以及北京市房地产核心开具的证明文件《外省市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北京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7)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 随各银行具体要求的不同,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 3、相关费用 (1)律师费:一般为申请贷款额的3‰,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2)保险费:为房价总额*费用系数(详见房屋保险费用系数)*贷款年限,申请人一次交清,由保险公司收取。 (3)印花税:申请贷款额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4)银行开户费:人民币10元,由银行收取。 三、首付及还贷期限 首付一般不低于三成,还贷期限为不超过30年。 详细如下: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一般情况下,所购房屋,必须是房地产开发商与银行签了按揭协议的楼盘;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包括配偶的身份证件或提供未婚证明;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开发商提供)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详情请咨询各具体经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