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为规范住宅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北京市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通知》中也注明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即:二手房中介费为销售总额的2%,少数特别复杂的可上浮至2.2%。 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全是自己纯赚的。虽然主管部门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中介公司把所有交易都认定为“特别复杂交易”,宽松一些的把有贷款的交易就算作复杂交易,按照2.2%收取中介费。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表示:对于什么是复杂交易,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公司的所有交易,都是按照复杂交易收取中介费。中介公司表示2.7%的经济服务费中已包括房地产登记、办理房屋入住相关手续等费用,购房者只需额外交纳80元的房本工本费及公司代收的1500元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即可。 北京市场份额排名前五位的二手经纪公司,无一例外地需要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也就是一般中介所说的“担保费”,中介公司称收取后这笔钱是交给担保公司的。一位曾从事担保行业的*人士表示,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越来越弱,开始转型成为服务型的公司,担保费用没有取消,成为中介费巧立名目收费的一个噱头。不过,通过担保公司,可以图省事,缩短贷款流程,有的中介公司也称其为“贷款服务费”,但这笔钱并不是银行收取,相当于是担保公司的“跑腿费”,买房人自己也可以通过银行来申请贷款,就是时间和流程要长一些。而对于全款买房人来说,没有贷款的需求,交易流程也相对简单,可以选择不需要担保公司提供的“房屋交易服务保障”。目前,许多担保公司其实是房产经纪公司的子公司,链家地产合作的担保公司中融信担保,法人为链家地产董事长左晖;21世纪不动产合作的担保公司凯盛经略为其旗下子公司;我爱我家合作担保公司为伟嘉按揭,其法人为伟业我爱我家集团董事长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