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在哪里? 户口迁移证在哪里办理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是需要到公安机关相对的户籍部门(户政部门)申请办理的,需要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关的证件前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转出地派出所注销户籍,拿派出所给的东东到转入地派出所上户口
带好迁入地发放的准迁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去派出所办理即可。办完后派出所会发放一张迁移证,拿这张迁移证,身份证,本人前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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