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过户的问题,一直是很多人心里疑惑的地方。下面小编主要分析一下,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条件和过户费用问题。 一、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小编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二、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1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较高300元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如果是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其中有一点提醒: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了。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主要看五年这个节点,过户费用也和五年这个节点紧密相关,具体的过户条件和过户费用,小编已在文中有了详细的解说,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