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违规骗提!北京拟调整购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凤凰网房产 2021-03-13 08:56
凤凰网房产北京讯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领域风险防控,充分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3月12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部分职工购买北京市存量住房(也称“二手房”),撤销购房网签后,仍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存在违规骗提风险。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北京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屋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
另外,针对部分群众反映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公证书或判决书等材料,因账户余额少、办理手续复杂,提取存在不便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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