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财讯报道 5月23日,南昌红谷滩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博泰集团办公区发生命案致1死1伤,犯罪嫌疑人案发后自杀身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知情人士介绍,通报中的章某明,即博泰集团董事长章新明,另一伤者李某东即李向东,系该公司副总裁。
该事件起源于一位自称“褚小强”的人实名举报章新明设骗局。
讲述如下:
“本人褚小强于2013年为了收购南昌德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川公司)60%的股份向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人大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企业家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章新明借款1.2亿元, 本人与章新明签订了一份借款个人《保证合同》, 按合同约定:一.将德川公司85%股权(明确即该公司名下中山路爱建商场第一层的1612平米房产中的85%份额,其它不在此担保责任内)作为此借款的担保,并在工商局将公司“85%股权登记过户至章新明指定的人罗勇名下”由他代持保管,这就是骗局的开始。
二. 并在3日内德川公司公司的证照、印鉴、财务资料、公司名下市中山路爱建商场房地产相关文件等交由了章新明保管。由此我就陷入了章新明预先设计的巧取豪夺的套路。
没想到 章新明擅用我交予给他代持监管的德川公司的印鉴,伪造了一份2013年5月18日德川公司与博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且盖有当时公司法人姚福清(章新明私刻虚假的)私章。也就是姚福清名下15%的股权莫名其妙的承担了此借款的担保责任。此股权含有(中山路一层店面平方米,价值2000多万)、及(地下商场全部店面,价值2000多万元)房产。
章新明向江西供锋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峰公司)于2015年7月借款1.2亿元,章新明未经姚福清的同意,私自伪造了一份德川公司与供峰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声称德川公司愿意承担向供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章新明利用欺骗造假的手段达到了在法院虚假诉讼,把德川公司姚福清合法拥有的15%股权名下的店面房产非法侵吞了。章新明在没经姚福清的同意和知晓的情况下,在今年把德川公司名下的店面处置出让了,姚福清无数次找章新明讨个说法,他置之不理,强势说与他无关。在2015年7月,没有经本人和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我抵押给他代持的南昌德川实业有限公司85%股权,以10万元人民币在工商局登记过户出让给了他人。从2013年5月至2015年期间我已还款6242万元,其中有他人魏某还欠我款1200万元他强行拦截了,事前事后他未向我说明或出具任何文字依据,在2018法院庭审时他给予否认收到这1200万元,法院也就不认定。这1200万元就这样不知去向、不翼而飞了。
由此可见,借他1.2亿元,已还6千多万元,担保物2亿多元的店面被他占为己有,加上由于他的欺骗和弄虚做假的行为,虚假诉讼而导致法院误判我还欠他1.8亿元和从2017年至现在每年24%的利息,天理何在?做如此虚假诉讼、弄虚作假、巧取豪夺下作之事黑了心的老板,人们怎把他上了人大代表和中国企业家协会会员。他不仅仅是对我一人做如此之事,我知道的他对其他多人也有类似的行为,有钱有势也不可胡作非为。
我老婆在此借款中未用一分钱,也被作为债务被执行人,她承担不起这压力感到很冤枉,因此和我离了婚,本人也因不公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的抑郁,患上了癌症和哮喘等多种疾病.我现在每天都要面对讨债人上门,已疲惫不堪,全家人都不知道这过年怎么过?以上我所说的都是有凭有据的实话,而作此文就是将他本来面目公诸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