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安街道挂牌一宗交通场站用地,起始价909万,将于6月30日出让。
该宗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土地面积8957.34㎡,建筑面积16120㎡,土地使用年限50年。
根据出让合同,本次出让的土地为总面积为8957.34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地下停车场库。
地下建筑高度或层数:地下建筑深度不超过26米(含覆土深度),除3米覆土层外地下开挖深度不超过3层,地下空间具体高程以批准的建设方案为准。
地下建筑面积1612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360个以上。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如需要成立项目开发公司,该项目公司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出让宗地用地使用权可登记至项目公司名下。
(四)本次出让宗地地上绿地由竞得人现状复绿,竞得人应与行业主管部门就绿地问题进行沟通衔接,并接受监督,与地下停车场同步完成地上绿地的建设,在养护期满6个月后移交主管部门。
绿地以整平地形满铺草皮为主,建设投资标准不低于80元/平方米。为保证后期建设需求,覆土厚度不得低于3米,并由竞得人负责回填。
(五)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限整体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构)筑物残值之和。
(六)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七)具体产权及其他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