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财讯报道 10月11日晚间,新力控股集团(02103.HK)发布了一则美元债清偿的最新进展公告。
其中,新力表示,2021年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订明付款及最后利息付款将于2021年10月18日(「到期日期」)到期应付。经审慎考虑其流动资金,本公司目前预计其未有充足的财政资源于到期日期偿付2021年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因此该等款项预计于到期日期将未能偿付。因此,本公司目前认为将有可能发生2021年债券条款及条件项下的违约事件。由于2022年1月债券及2022年6月债券项下预计未能于到期日期偿付款项及发生交叉违约,倘持有人选择根据公募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加速清偿,则所有公募债券亦可能立即到期及应付。
公告显示,目前除了公司根据融资协议获授予的7500万美元有抵押融资外,于本公告日期及就董事会所知,集团重大境外融资安排项下的负债本金总额为10.05亿美元(「其他境外融资安排」),包括下列公募债券:
1. 本公司所发行及被接管附属公司所担保在联交所上市于2021年到期的2.5亿美元,9.5厘优先无抵押票据(ISIN:XS2240047881,股份代号:40413)(「2021年债券」);
2. 本公司所发行及被接管附属公司所担保在联交所上市于2022年到期的2.5亿美元,8.5厘优先无抵押票据(ISIN:XS2281324389,股份代号:40557)(「2022年1月债券」);
3. 本公司所发行及被接管附属公司所担保在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于2022年到期的2.1亿美元,10.5厘优先无抵押票据(ISIN:XS2184848831,通用代码:218484883)(「2022年6月债券」)。
公告披露,新力控股集团将寻求与其他境外融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公募债券)的相关债权人就本集团违约事件的建议补救方法积极沟通。除2021年9月公告所述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收到来自任何债权人(包括其他境外融资安排项下的有关债权人)就有关其他境外融资安排(包括公募债券)的任何强制行动或其加速清偿的任何行动作出的任何通知。
公司已委聘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以评估本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资金,并探讨所有可行的补救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为所有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包括有抵押融资及其他境外融资安排项下的该等债权人)达成最佳解决方案、加快本集团项目进展及出售本集团项目。于本公告日期,有关评估仍在进行,且尚未制定任何具体解决方案。
新力控股集团的股份及本公司债务证券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文/陈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