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交所就南都物业前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出监管要求。据悉,此次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于2019年10月21日,南都物业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基于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同意南都物业向赛丽地产前期已针对合作项目成立的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7.2%,借款期限自首次借款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交付之日止。
据了解,于2021年9月30日,南都物业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意南都物业终止与赛丽地产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的合作关系,终止向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收回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而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截至2021年10月13日,南都物业收到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归还借款1.3亿元,剩余借款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偿。彼时,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6亿元,其中项目土地款和启动资金由双方各按50%比例分别向杭州丽郡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剩余经营所需的其他资金以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于2020年5月,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完成向杭州丽郡置业各支付财务资助款2.3亿元,且所有财务资助款均用于项目土地款支付及启动资金,其中土地款4.28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基本完成现场临时用水供电、道路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土方开挖以及外运工作完成约85%,整体基础以及地下室工程完成约35%。
据悉,2021年10月8日南都物业发布公告称,终止与赛丽地产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的合作关系,终止向杭州丽郡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收回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根据《项目合作协议书终止协议》约定,赛丽地产、杭州丽郡置业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南都物业清偿上述项目借款并支付相应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方商定于2021年10月15日前归还南都物业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