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集团未披露相关报表 触发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
观点地产新媒体 2022-07-05 16:42
7月5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违反交叉保护条款相关公告。
据福建阳光集团“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2”等债券募集说明书要求,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福建阳光集团应确保在合并财务报表项下,每年度末财务指标符合负债率不超89%相关要求。
由于福建阳光集团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披露相关报表,已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中的事先承诺条款。公司将按照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
另悉,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资本79.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对信息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环保业、金融业、医疗业的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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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阳光
【责任编辑】解芳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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