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3日,上交所披露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大名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亿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大名城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名城控股集团认购不超过1.1亿股、俞培俤认购不超过1亿股、俞凯认购不超过9000万股。该申请已于3月14日获上交所受理。
认购对象方面,要求发行人说明:本次董事会确定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俞凯为认购对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57条的相关规定;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和俞凯的认购数量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35条关于认购数量和数量区间的相关规定;名城控股集团、俞培俤和俞凯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
问询函提到,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17个,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4个。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H24-07号地块项目(大名城映云间)”“青浦区朱家角镇D06-01地块项目(大名城映湖)”等5个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5个项目已取得了备案、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和资格文件。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要求发行人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前述5个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考虑,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类型,销售对象,开工建设情况、预售情况、后续进度安排及预计竣工交付时间,是否属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或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发行人是否已建立并有效执行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控制度,能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上述所披露的募投项目;是否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拿地拍地或开发新楼盘等增量项目、是否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
问询函提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拟投入大名城映云间、大名城映湖等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327,015.68万元;发行人已对各项目投资额、预计经济效益进行估算,项目投资主要为土地成本、其他开发成本和营销、管理费用。
融资规模方面,要求发行人说明:本次募投各项目尚需投资金额的具体构成、测算依据及过程,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内容,是否为资本性支出;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现金流、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预计交付时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等说明募集资金投入和规模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此外,还要求发行人分析2021年大额亏损、2022年较2021年收入大幅下滑而净利润扭亏为盈的原因与合理性;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是否面临较大的债务偿付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各期末其他应收账款各类别的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长账龄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