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利 每经编辑 魏文艺
5月30日晚间,金科股份(SZ000656,股价0.92元,市值49.13亿元)发布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5月29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材料,获悉原告金科服务(HK09666,股价10.66港元,市值69.59亿港元)起诉公司及内江金科弘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被法院受理。
原告金科服务请求金科股份立即返还借款本金15亿元、截至2023年3月20日的利息3233.27万元及3月21日起至清偿日的利息,本案已经重庆一中院受理,尚未开庭。
来源:金科股份公告
这一笔借款源于2022年7月31日。彼时,金科服务发布公告称,为应付金科控股资金危机,将向其借款15亿元,年利率8.6%。
借款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20日。该笔借款分5次还清,其中第一次还款日为2023年1月20日,此后4次还款日为第一次还款日后的每半年一次。但每次还款都有两个月的宽限期。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显示,倘若金科股份未能在两个月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之前,偿还贷款协议下的任何应付账款,其将支付额外的违约金利息,该违约利息为8.6%年利率,再加50%,即12.9%的违约利率。按日计息,直至金科股份悉数偿还有关逾期款项为止。
此外,金科股份此次借款由抵押资产担保。协议显示,金科股份有权在事先取得金科服务同意的情况下,为还款目的或其自用,可出售抵押资产,条件是已向金科服务抵押经其认可的同等价值的替代资产。
彼时,金科股份已持续对公司境内债券进行展期,“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开始公开化。这笔借款无疑引发了市场担忧,在公告发出后的两个交易日,金科服务股价大跌近40%。摩根大通银行当时就发布研究报告称,“市场会对此作出负面反应;即使有博裕资本作为其战略投资者,似乎也无法阻止这类或被质疑的交易,市场担心是否未来会出现更多类似的交易。”
在金科服务2022年业绩会上,针对这笔15亿元的借款问题,金科服务总裁韩强表示已向金科股份发出催款函,并要求所有贷款加速到期。如今看来,这封催款函并未能让资金吃紧的金科股份及时还上贷款。
此外,在该公告发布的同日,金科股份还发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科)接受民生银行长沙分行提供的7.5亿元贷款,贷款余额约6.86亿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5年。
湖南金科以其自有项目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金科服务以其持有的湖南金科3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控股子公司华容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4月末,金科股份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03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9.42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82.4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8.15%,占总资产的22.78%。金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227.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