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出新政!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可认定为首套
凤凰网房产上海站 2023-10-23 10:49
10月17日,上海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
同时,对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道,该政策把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对于一些有公积金贷款但还清的购房者,其减负效果是最明显的。
若按照过去的政策,某个购房者还想用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其贷款利率为3.575%。若按100万公积金贷款30年等额本息计算,每个月月供压力是4532元。
按照新的政策,即放宽认贷标准,那么其可以认定为首套房,可以享受贷款利率3.1%。其每个月月供为4270元。如此对比,其每个月月供可以减少262元,具有积极的减负效应。换句话说,其进一步降低了购房成本和购房门槛,利好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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