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1年3月22日,深圳市盛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市黄埔区水西留用地地块之第一阶段合作协议书》,深圳市盛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了诚意金1亿元。
现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为:
1、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返还诚意金1亿元,并以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支付利息(从2021年3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8月10日为28,966,666.67元);
2、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逾期之日应返还诚意金本金及利息之和124,600,000元为基数,从2023年4月2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8月10日为861,300元);
3、裁决第二被申请人广东方圆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鹤山市富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鹤山市明鑫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广州市明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第[1][2]项仲裁请求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4、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全费5,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以上海仲裁委实际收取为准)。
综上,以上合计标的金额为137,132,966.67元。
另外公告显示,目前方圆地产尚未收到开庭通知,案件尚未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