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平发布”微信公众号12月1日消息,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布“提经济 促发展 强动能”相关政策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的出台,旨在巩固经济向好态势,夯实经济运行基本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打赢经济翻身仗,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涉及多项房地产政策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购房补贴支持;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等。
实施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意见》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房人通过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房住宅(以网签为准),并选择公积金临平分中心和临平区银行机构贷款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100万元金额给予贴息补助,因正常还贷造成贷款金额少于100万元的,按实际贷款余额给予相应比例贴息补助,补贴期限为36个月,贷款实际发放月为第1个月。
加大购房补贴支持。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含)前,对购买临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对于购买8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协同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及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推广“带押过户”,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约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
优化公积金政务服务。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临平区内新建商品房住宅的本市缴纳公积金的购房人,可向公积金临平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加强房屋安置多样化需求支持。住宅房屋新征迁项目实行多高层公寓安置的区域,鼓励实行房票安置,以优化房产资源配置,满足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
鼓励存量销售。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至2024年2月29日(含)期间,鼓励房企加快开发步骤、开展营销活动,对存量销售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一定奖励。
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引领
除了出台多项楼市政策外,《若干意见》还涉及了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引领、提升市场消费信心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等方面。
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围绕不断夯实制造业大盘,持续开展企业服务,对2023年四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一定规模且增速较快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区属国有控股企业),按照四季度产值增量给予一定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和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企业在生产运行、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环节协同发展。对区内重点制造业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在2023年四季度采购或委托加工产业链供应链内配套非关联工业企业产品且单家企业的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加大区级“鲲鹏”企业培育效度。优化区级“鲲鹏”“准鲲鹏”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和鼓励企业在项目投入、科技创新、规模能级等方面发展,加快项目申报和政策兑现工作。
推动“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向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梯次升级,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