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ST新联(000620.SZ,简称“新华联”)、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布重整计划(草案)的经营方案。
根据方案内容,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以新华联文旅1896690420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0.958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975124620股。转增后,新华联文旅总股本将增至5871815040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的3975124620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17267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并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余2248424620股用于抵偿新华联文旅及2家核心子公司的债务。
除新华联全资保留子公司债权外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为:30万元以下部分(含30万元)全额现金清偿;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30万元以上部分,82.9%按照8.42元/股的价格通过新华联文旅转增股票抵偿,17.10%部分通过信托受益权清偿。即,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超过30万元的部分,每100元可获得9.8455股转增股票及17.10份信托受益权份额。
新华联文旅称,新华联文旅自身作为控股型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为新华联文旅全资子、孙公司,系新华联文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核心资产和经营实体,形成了核心经营资产并承担了较大金额的负债。目前2家核心子公司也已陷入严重的经营和债务危机,且自身偿债资源有限。为彻底化解新华联文旅的退市风险,使得2家核心经营子公司继续保留在上市公司内,维持并提升新华联文旅的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需要同步整体化解新华联文旅及2家核心子公司的债务危机,对新华联文旅及2家核心子公司进行统筹重整,并对其重整程序之间进行协调审理。若2家核心子公司不与新华联文旅进行统筹重整,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将无法获得保护、经营无法恢复正常,进而无法一揽子整体化解新华联文旅债务危机,持续经营能力也将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在依法依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新华联文旅重整计划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基础上,新华联文旅可以通过提供财务资助、代为清偿等方式向2家核心子公司提供偿债资源,用于支付2家核心子公司重整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清偿各类债务,2家核心子公司的债权清偿方案与新华联文旅保持一致。新华联文旅及2家核心子公司作为彼此独立的法人主体,各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在各自的重整程序中分别由各自的债权人分开表决。经过统筹重整,最终将保留新华联文旅的核心经营资产,并一揽子全面化解新华联文旅的债务风险,消除新华联文旅的退市风险,为进一步提升新华联文旅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奠定基础。
新华联在另一则公告中称,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