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庐发布”1月22日消息,浙江省桐庐县人社局出台来桐大学生就业创业细则,包括大学生先落户后就业,大学生在桐就业创业购房首付补贴,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就业红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等16条措施。
根据《细则》,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对在桐庐县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或个人所得税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和在桐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安置房的,给予每户最高15万元的购房首付补贴,其中,C9联盟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1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12万元、其他高校本科和在桐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补贴10万元。
对来桐工作符合条件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1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发放一笔,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不含补缴),发放一笔。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桐庐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相同额度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以下为来桐大学生就业创业细则16条措施:
1大学生先落户后就业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大学生在桐就业创业购房首付补贴
对在我县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或个人所得税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和在桐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安置房的,给予每户最高15万元的购房首付补贴,其中,C9联盟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1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12万元、其他高校本科和在桐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补贴10万元。
3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对来桐工作符合条件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1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发放一笔,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不含补缴),发放一笔。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桐庐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相同额度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4大学生创业场地扶持政策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杭高校在校生)在桐庐县范围内新创办企业(首次申请须在毕业5年内),法人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在校大学生社保缴纳不作要求),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个人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经评审可免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因客观条件无法入驻大学生创业园且在桐租赁创业场地的,可视为入园项目,按实际租赁费用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5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资助
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在桐庐县范围内新创办企业,法人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6个月及以上,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个人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在校大学生新创办企业须注册满6个月及以上,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参加我县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大学生创业项目经创业创新项目资助评审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6一次性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桐庐县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以后,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补贴。
7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桐庐县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在桐庐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补贴。
8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桐庐县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不含补贴对象),且为其依法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可享受每年2000元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多带动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50万元以内(含)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实行全额贴息,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 50BP,贷款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且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连续三年营收累计达300万元以上,按照同等标准再次给予贴息。
10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桐庐县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注册地址在桐庐县的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享受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最长不超过12个月。浙政办发〔2023〕53号文件发文之日后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址在桐庐县的1000人以下企业(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12高校毕业生到三类企业(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创业补贴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桐庐县“三类企业”就业,并由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可享受每年1万元补贴,不超过3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桐庐县初次创办,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三类企业”,带动就业2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上,为其同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均满12个月,且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可享受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补贴。
13就业红包
2020年1月1日起被我县用人单位招用(含个体工商户)的桐庐籍市民,且首次参加我县职工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和企业)并在其它地区没有参保记录,可从参保之月起1年内申领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000元的就业红包。
1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桐庐县生源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桐庐县登记失业,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补贴。
1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桐庐县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桐庐县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核定补贴的缴纳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16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
对入选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的人员给予5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其中40万元为资助资金,10万元为进行境外高端参访和培训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