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实发展(600748.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2016-2021年期间,上实龙创原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2021年度的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的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上实龙创的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为,上实发展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确有证据证明其行为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于上实发展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订立重要合同,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上实发展时任董事长曾明、总裁徐晓冰和唐钧,及副总裁、财务总监、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等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545万元罚款。
上实龙创原董事长曹文龙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拟决定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实发展方面表示,公司前期已对2016-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做了进一步追溯核查,暂未发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后续进一步核实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终止上市。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下一步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开信息显示,上实发展是上海本地国有企业上海实业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模式是中高端住宅开发为主,兼顾商业地产的开发及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