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讯,昨日,北京、广州两地相继调整优化房公积金政策。
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最高可上浮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同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缴存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事项进行调整。该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其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此外,近日,湖南湘潭、贵州黔南州、安徽宿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等多地密集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7日,2024年各地已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约70条。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各分中心,各管理部、贷款中心: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人居环境,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有机结合。
二、适用对象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
三、政策措施
(一)绿色建筑
1.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2.对于申请贷款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
(二)装配式建筑
1.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
2.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3.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万元。
(三)超低能耗建筑
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四)最高额度限定
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四、办理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
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在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供购房合同中关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表述信息页(照片),或借款申请人依据新建住房开发企业、二手房中介机构协助提供的能够说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信息页(照片)。
(二)公积金中心审核
1.公积金中心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可通过共享数据获取建筑类型信息的,依据数据信息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但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信息确定住房建筑情况的,由公积金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托有关机构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评价认定,出具结果后,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相关认定结果定期留存备查。
3.评价认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贷款审核时限。
五、其他要求
1.其他政策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对于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等多项政策的借款申请人,按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
2.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 月 日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缴存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四、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五、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