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房“限价”取消!
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
通知称,经郑州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今年以来,郑州接连出台多项楼市优化政策。在需求端,针对首次购房的人才推出新的补贴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推进“商转公”,降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一揽子”政策相继出台。在供给端,合理控制和优化宅地供应,推进保交房,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新房等政策陆续出台。
有业内人士表示,住房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其价格在项目规划上会的时候,发改部门会基于成本进行价格的审核备案。同时,预售制下住建部门预售时也会对商品房价格进行预售审批,推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另外,开发商申请预售以后,可以在预售审批价格的基础上,自由上下浮动15%,超过15%要重新申请预售。
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以来沈阳、兰州、郑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另有阳江、珠海、芜湖等地优化限价政策,如缩短备案价格调整时间间隔、取消楼层差价限制等。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近期各地指导新盘定价的同时优化定价流程。另外,考虑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顶层设计,很多城市依然坚持价格管理,防止价格过快下行,冲击地方卖地以及其他项目价格审批。因为,如果有项目大幅度降价,周边项目可能不得不跟进降价。当然,近年来热点城市纷纷优化价格审核,有的城市扩大了预售价格开发商自由浮动的幅度,有的城市优化价格审核的流程。“取消限价有利于促进开发商自由定价,进行降价促销。同时,可能会加剧市场对房价下跌的预期,反过来也会影响二手房价格。当然,当市场上有大量的房屋出售,供求关系不紧张甚至供过于求,也就是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时候,价格是市场供求和预期的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