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购新房政策!按区县市认定住房套数
凤凰网房产 2024-08-24 08:38
8月23日,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长沙市域范围内既有住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其中,居民家庭在拟购新房的区县(市)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即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只要在拟购新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例如,某家庭在芙蓉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天心区无住房,在天心区购买新房时,办理商贷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享受首套房首付比例和商贷利率。
但此次政策适用的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家庭),二手房的购买者(家庭)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此次政策适用的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适用于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政策从2024年8月23日起施行。此前已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家庭)不能享受此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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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长沙新政
【责任编辑】王婷婷(PO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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