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官宣发布“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
其中多条涉及房地产市场,着力释放更多购房需求。
1. 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
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2. 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
推广“国有资本收旧 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3. 推进房票安置
我市房票政策已满足“允许房票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大力推广使用房票,做好现场指导服务。
4. 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支持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
5. 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持续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完成审批。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积极盘活存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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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相关政策原文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为推动《南京市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细、直达快享,近期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部分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申报条件、操作流程、具体安排及政策咨询渠道,为企业、市民享受政策提供指引。
(四)着力释放更多住房需求
(牵头责任部门:市房产局、
市建委、市规划资源局等)
1. 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
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2. 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
推广“国有资本收旧 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3. 推进房票安置
根据《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宁规划资源发〔2023〕11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市房票政策已满足“允许房票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大力推广使用房票,做好现场指导服务。
4. 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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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宁政办发〔2010〕2号),允许对规划条件中一般内容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或受委托的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5. 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持续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完成审批。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积极盘活存量房屋。
(六)提速推进基础设施项目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临空管委会、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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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南京北站、北沿江高铁、宁芜铁路扩能改造、上元门过江通道、宁滁高速项目建设,计划年底建成龙潭长江大桥、新生圩长江大桥主桥。7号线中段计划于2024年12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下旬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并于年底前开通全线运营;5号线北段计划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完成项目验收并开展不载客试运行。
加快推进锦文路过江通道、宁九高速等相关项目前期研究,做好宁扬宁马铁路、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禄口机场三期、龙潭七期等重点项目前期储备。
(九)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牵头责任部门:市建委)
围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的204个项目和40个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项目,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推进项目早开工、快实施、早见效。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高效推动城市更新行动项目实施管理、资料管理、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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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天下午,《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行动方案》重磅发布,推出20条重磅举措,加快打造青年创业就业优选地、创新创造逐梦地、安居乐居幸福地、潮流体验活力城、奋发有为圆梦城。
其中提到:江北新区将在新开发区域探索“租购同权”!高标准运营总数超1万套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发放36个月住房租赁补贴。
同时,首次购买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将根据人才等级,给与20万元起、最高300万元的购房补助。试行先租后售,已租住新区国企房源青年,在购买新区国企公寓、住宅时,缴纳租金可冲抵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