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控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败诉 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观点网 2026-03-04 15:33
观点网讯:3月3日,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告内容,因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粤0604民初28476号)。
判决结果显示,佛山市时代冠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需偿付借款本金78,941,614.53元、利息3,687,458.39元、罚息213,142.36元及利息复利47,349.82元,并承担律师费80,00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
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之一,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银行对广州市浩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富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在最高债权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佛山市时代天耀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鸿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市时代冠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折价、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诉讼费445,210元由佛山市时代冠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风财讯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0评论
登录 后参与讨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