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项公积金使用优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政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是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政策明确,统一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统一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普通缴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缴存人申请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最高额度提至150万元;II类人才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70万元。
需注意的是,商转公贷款的首套、二套房最高额度仍按原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除贷款额度提升外,新政还对提取和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升级。在住房套数认定方面,明确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以申请人家庭申请贷款时,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不动产(含购房合同)为准,仅计算购房所在辖区套数,进一步简化认定标准、降低申请门槛。
针对异地缴存人群,新政优化了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政策,明确异地缴存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可在惠州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打破地域限制,惠及更多异地来惠置业人群。
此外,新政新增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支持,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惠州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款),进一步盘活公积金存量资金,减轻家庭购房首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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