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推动实现“见索即付”
财联社 2026-07-24 17:33
财联社7月24日电,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就有关工作印发通知。通知提出,防范化解工程款拖欠风险,强化工程款支付行为约束,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方式、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防范工程款拖欠风险。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推动实现“见索即付”。严格落实过程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规范结算审核流程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完善工程价款争议解决机制,提高价款结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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