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新增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及董事长李思濂被限制高消费
观点网 2026-10-16 09:02
观点网讯:10月15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的信息,公司于近日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告披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235379.25元,执行依据文号为(2024)粤0106民初32846号,立案时间为2026年2月4日,案号为(2026)粤0106执4909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该信息发布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就上述相关案件,富力地产及相关子公司仍在与相关机构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并采取应对措施,争取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利影响。
公告还显示,富力地产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濂于近日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涉及(2026)粤0106执4909号、(2026)粤0106执4069号、(2026)粤0106执5126号三件执行案件,执行法院均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限消令对象为公司,关联对象为李思濂。
限制内容包括不得实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多项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富力地产表示,正在与相关机构就被限制高消费情况积极了解与沟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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