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9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6)粤01执保956号执行文书,对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项目公司股权进行冻结。同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廉于近日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此次股权冻结涉及某银行与富力地产、广州富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披露该案件情况。
以富力地产为主体的被冻结股权涉及15个项目公司,其中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71亿元、海南富力海洋欢乐世界开发有限公司16亿元、海南陵水富力湾开发有限公司6亿元、广东省韶关市万紫千红置业有限公司3.445亿元、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100.1568万元。
以北京富力城为主体的被冻结股权涉及4个项目公司,分别为淄博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6000万元、滨州市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00万元、呼和浩特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哈尔滨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万元。
公告称,海南富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龙门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为所存续公司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项目公司,前述项目公司股权新增被冻结不影响债券持有人继续就相关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可能对相关质权实现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正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限制高消费方面,案号为(2024)粤01执1887号,执行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限消对象为富力地产及广州兆晞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对象均为李思廉,限制内容包括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富力地产表示,公司正与相关机构就被限制高消费情况了解与沟通,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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