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道:浦口城南中心G53由银城、融创合作 另有多幅地块传出将联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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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道发布核验人_0756跟进中 2021-05-24 15:52:28
今天传出小道消息,浦口城南中心G53地块将由银城和融创合作开发。城南中心G52地块目前已确认为大悦城、新希望联合开发。 除此之外,多幅地块相继传出即将合作的消息: 河西南G25:下关城开&南京宏顺 拿地 → 银城操盘 浦口城南中心G53:银城 拿地 → 银城&融创合作 板桥G35:中冶 拿地 → 中冶&弘阳 合作 南部新城G28:保利 拿地 → 保利&新希望 合作 南部新城G31:联发 拿地 → 联发&新希望 合作 雨花经开区G38:东原 拿地 → 东原&弘阳 合作 雨花人居森林示范区G41:华侨城 拿地 → 华侨城&路劲 合作 2021南京首批大规模土地出让,目前已暂告一段落。51幅地块中,有36幅地块触顶摇号,整体溢价率18.2%!成交总价992.5亿! 5月20日,浦口城南中心G53地块经过1轮竞价,被银城以底价42亿元竞得,楼面价6068元/㎡,未来该地块毛坯限价28000元/㎡。 该幅地块业态比较多,主要建设:商务型酒店、商业超市、9万方的文化建筑、3万方的演艺中心场馆、2.5万方的市民中心及规划馆、2万方的图书馆、2万方的科技馆、3万方的五星级酒店、2万方的商务办公房等,对开发企业要求极高。 浦口城南中心G53地块出让: (1)A分区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6000平方米的商务型酒店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商业超市。商务型酒店和超市建成后均由竞得人自持,不得转让、不得销售(同一集团控股子公司除外)。 (2)C、E分区应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0平方米的文化建筑,可配套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的商业。C分区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演艺中心场馆、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市民中心及规划馆,地块建成后由竞得人整体运营不少于10年,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E分区须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图书馆和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科技馆,地块建成后由竞得人整体运营不少于10年,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在保证开发总量、各类建筑面积与建筑高度不变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可在两个分区之间进行总量平衡转移。 (3)G分区须建设一座主体建筑高度不低于160米的商务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酒店,酒店的建筑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不得低于五星级标准,建成后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控股子公司除外);G分区不得配建酒店式公寓和商业,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房,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控股子公司除外)。 (4)H、I分区可配建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8%的零售商业且应独立设置,其余应全部建设酒店式公寓。分区内应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其配套用房可与其他建筑复合建设。在保证开发总量、各类建筑面积与建筑高度不变的前提下,容积率、建筑密度可在两个分区之间进行总量平衡转移。公交首末站由浦口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代建,建成后移交浦口区政府,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浦口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 (5)B、D、E分区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同时,各分区内须分别配建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由竞得人按规划标准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浦口区政府。 (6)该地块商办、住宅部分须同步规划、同期开工。在C分区、E分区文化设施竣工前可销售不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60%;A、G分区商业办公项目竣工前允许住宅销售建筑面积不超过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 (7)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浦口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8)该地块内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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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_2748发起爆料 2021-05-24 15: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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