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春佳节之际,贵州省黔东南州各县(市)纷纷推出购房优惠政策和活动。
2月8日,台江县宣传部发布台江县购房优惠政策。台江县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当地县(市)、黔东南高新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积极为其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减轻购房人贷款利息支付压力。
在购房补贴方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县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缴清购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由县人民政府按缴纳契税总额的80%发放补贴(首套房90平方米以内),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发放补贴;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上的可按缴纳契税总额的30%发放补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台江县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缴清购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由县人民政府按缴纳契税总额的30%发放补贴。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台江县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6个月缴存额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取不高于房款总价20%的购房款后,同时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均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
取消首套与第二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期。贷款职工结清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其个人账户内仍有6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余额,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执行一年间隔期的规定。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来黔东南州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雷山县同样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和类似公积金政策。在购买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方面,雷山县对90平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和二套住房以成交价按百分之一计征(法定税率百分之三,优惠百分之二);90平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以成交价按百分之一点五计征(优惠百分之一点五);90平米以上家庭二套住房以成交价按百分之二计征(优惠百分之一);三套以上住房以成交价按法定税率百分之三计征,无优惠;印花税以成交价全额免征;非住房无优惠(如门面),以成交价按法定税率百分之三计征。
镇远县整合全县商品房房源,供购房人参与2024年商品房迎新春促消费活动。镇远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支持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此外,黄平县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房地产促销活动。岑巩县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卖旧买新”最高可全额退还个人所得税。三穗县购房优惠政策提到,6月底前买新房并缴清契税,可补贴契税总额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