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优化购买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中房网 2024-04-18 08:43
中房网讯 (亚晨/文)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的支持力度,优化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
根据《通知》,对于购买老旧小区住房且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改造项目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予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为准。
对于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房屋可贷年限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三年(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房屋使用年限-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三年。公积金贷款经办部门最终根据房屋可贷年限、借款人年龄等因素确定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
此次政策优化后,有效解决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期限较短的问题,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据悉,该项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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