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官宣!不必再等一年!
今天,各大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LPR重新定价周期及加点可以调整,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
以中国银行为例,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取消一年调整一次的限制。
对于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这也意味着: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此外,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它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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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定价日
重定价日是指贷款重新定价的时间,对于浮动利率贷款,贷款将在重定价日根据最新公布的定价基准及借款合同约定的浮动水平重新计算贷款实际执行利率。
重定价日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每年的1月1日。另一种是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每年对月对日。重定价日调整时,依据的是前一日的LPR。
中国人民银行9月底发布公告,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限制。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
目前,不少买房人表示,自己在一些银行已经可以重新选择利率重定价周期,分为每年1月1日、3个月、6个月、12个月。
▶️重定价日对于房贷利率的影响?
10.25开始的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只调整加减点,房贷利率的LPR部分,等到了重定价日才会统一为LPR-30BP。
所以由于大家利率都不一致,存量房客户执行的LPR值基本分为4.2%、3.95%、3.85%三种,下降幅度各有不同。
如今,随着各自重定价日的到来,大家的LPR也会陆续“刷新”到最新版本—3.3%(3.6%-30BP)。
最后,附上《中国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原文:
一、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一)适用范围
我行发放的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加点值调整
1.触发条件
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2.调整目标
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加减点。
(三)重定价周期调整
1.触发条件
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2.调整目标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二、其它事项说明
1.存量利率调整机制启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起,我行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操作。
2.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定价调整机制的,按照前述规则对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3.北上深“二转首”贷款处理
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二套及以上且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申请调整,经过我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将调整为首套房贷款。
三、温馨提示
1.调整完成后,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
2.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申请。
3.申请对存量房贷进行常态化定价调整的,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4.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