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广州发布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12月1日起执行。

此前,广州定义非普通住宅的条件为以下之一,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以上(不含144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上(不含1.2倍)。
标准的取消,意味着此前的非普通住宅证满两年后,不再需要缴纳5.3%的增值税,按增值税=成交价÷(1+5%)×5.3%的公式计算,符合相应条件的房源,总价每百万可省50476元的增值税税费。

11月13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其中提及到增值税,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前广州尚未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仅有普通住宅可享受证满2年的增值税免征优惠。非普通住宅即使证满2年,仍需全额5.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此次非普住宅标准取消后,便也能享受满2免征的优惠。
11月15日,广东税务、广州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均已推送关于住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内容与此前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一致。

在契税层面调整如下,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前广州区分不同契税税率的面积数值为90平,调整为140平后,90-140平户型缴纳的契税由此前的1.5%下调至1%,总价每一百万可节省5千元,但140-144平的户型,则仍需按1.5%进行缴纳。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前,广州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宅,无论面积大小,均需按3%进行缴纳,此次调整后,140平及以下的户型,契税税率从3%下调至1%,总价每一百万可节省2万元;140平以上的户型,契税税率从3%下调至2%,总价每一百万可节省1万元。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附:购房过程涉及相关费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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