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消息,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的通知》,为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开辟绿色通道。即日起至11月30日,两类受灾职工可享特殊帮扶:自有住房受损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应急维修;住房暂时无法居住的职工,备案租房后可按实际租金每月提取公积金。
具体来看,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核定修缮资金额,经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修缮资金额,若账户余额不足的按照实际余额扣除10元计算。
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汛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完成租房备案的,经与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对接核实后,可每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及“月缴存额”限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若账户余额不足的按实际余额扣除10元计算,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
以下为政策全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25〕37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促进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抓紧修缮受损房屋,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对受2025年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因修缮受损自有住房造成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修缮资金额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核定。
二、受汛情影响的缴存职工,汛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完成租房备案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
三、申请人可到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管理部与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对接核实后,提供上述阶段性支持措施,确保支持政策精准实施。
四、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5年11月30日。
特此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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