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4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披露有关解决核数师无法作出意见的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季度更新,更新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公告日期。由于有关持续经营的多项不明朗因素,核数师并未对融创中国2024财年及2025财年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境外债务重组方面,于有关期间,融创中国根据境外债务重组发行的零票息强制可转换债券1已于2026年6月23日到期,于强制转换记录日期,其剩余未偿还本金额约25.33亿美元,已强制转换为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日期,强制可转换债券1的未偿还本金额为零。
融创中国已根据2025年12月完成的境外债务重组发行本金额约24亿美元的零票息强制可转换债券2,期限为自发行日期起三十个月,转换期限由2027年6月23日开始,将于2028年6月23日到期并强制转换为公司股份。
境内债务重组方面,根据境内债务重组计划,融创中国将于2029年6月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有关期间内剩余债券无需偿还任何本金及利息。
其他债务方面,于有关期间,融创中国利用可动用资金(包括项目销售所得款项)及相关资产偿还本金额合计约人民币48.7亿元的债务,并延长本金额约人民币34.3亿元的到期债务的偿付。
截至2026年6月30日,融创中国一年内到期债务余额(未经审核)约为人民币1,484亿元,主要为境内地产项目层面的债务。
资金流入方面,于有关期间,融创中国通过多种渠道获得新增融资约人民币14.9亿元,包括该期间签署及此前签署并于该期间提取的新增融资。
同期,融创中国的销售回款约为人民币43.75亿元,包括合同销售所得款项及应收款项回收所得款项。
诉讼方面,于公告日期,融创中国共有726宗单笔索偿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未决诉讼案件,涉及总金额约人民币2,628.9亿元。
其中,20宗案件已达成和解协议或正在履行和解/调解协议,涉及总金额约人民币60.8亿元;706宗案件正在进行诉讼或执行程序,涉及总金额约人民币2,568.1亿元。
有关期间内,3宗案件已审结,涉及总金额约人民币11.4亿元,主要涉及对方当事人的索偿被驳回或对方当事人撤诉,对融创中国的现金流预测并无重大影响。
公告称,鉴于有关期间在实施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的进展,融创中国在有关期间的整体现金流状况并不逊于管理层预测。
审核委员会已知悉管理层制定的计划及措施,在不存在任何不可预测之重大宏观或行业变动的前提下,信纳该等计划及措施具有商业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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